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安徽省小微企業商會(以下簡稱“本會”)會員的合法權益,本著會員會費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加強對商會會員的管理和服務,根據安徽省小微企業商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會 員
第二條本會會員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三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應是小微企業法人、商協會社團組織、公民個人。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意愿;
(三)在本行業領域內有一定影響力;
(四)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信經營,有良好職業操守;
(五)熱心公益事業,愿意為推進小微企業自主創新貢獻力量;
(六)有實力、有條件、有時間參與商會建設;
(七)有較好的品牌形象,主動承擔社會責任;
(八)按章程規定承擔交納會費等義務;
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認可本章程,自愿申請加入,經批準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四條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填寫入會申請表;
(二)報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頒發會員牌匾或會員證。
第五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會舉辦的活動;
(三) 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會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六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 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 依照規定按時繳納會費;
(五) 關心本會工作,積極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七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交回會員證書。會員如果1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八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民政部、財政部《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及《安徽省小微企業商會章程》第三章第八條及第六章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參照相關行業商會的管理辦法,結合商會的實際工作需要,制定本辦法。
一、會費繳納的范圍
繳納會費是會員應盡的義務,也是會員參加商會活動、支持商會工作的具體表現、凡是本會會員,均應按照《安徽省小微企業商會章程》的規定,按時繳納會費,以保證商會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
二、會費繳納的標準
1、會長單位/監事會主席/常務副會長單位 10000元/年
2、監事會副主席/副會長單位 5000元/年
3、理事單位 3000元/年
4、會員單位 2000元/年
三、會費的繳納
1、會費繳納時間為每年第二季度。
2、如交清確有困難的單位,應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本會批準后,方可酌情減、免或緩交會費。
3、會員逾期不繳納會費,在收到催交通知后,應及時補繳會費。
4、會員不正常參加商會的活動,無特殊原因,會員如果1年不繳納會費,視為自動放棄會員資格,不再享受會員權利。
5、本會會員除按規定繳納會費外,還可以資助和捐贈的方式為商會活動籌集經費,本會將予以表彰獎勵。
四、會費的管理
1、會費收取使用嚴格按照商會的章程及財務制度管理規定,本著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的原則進行管理。
2、會費的收支情況定期向會員公布,接受會員大會或常務理事會的審查,接受省工商聯、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3、會員退會或除名后,不再退還其繳納的會費、資助和捐贈。
五、會費開支主要項目
1、商會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代表大會、常務理事會的開支。
2、商會印發會刊、文件、資料、網站維護、辦公費用的支出,免費為會員提供行業信息和刊物的開支。
3、商會有關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及辦公費用等開支。
4、為開展業務活動所需要的支出,召開與會員和行業有關的專題調查和研討會的開支。
5、社團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其它商會經費支出等。
六、附則
1、本辦法經安徽省小微企業商會第一屆四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2、本辦法報省工商聯、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備案。
3、本辦法解釋權屬安徽省小微企業商會。
安徽省小微企業商會
2016年8月12日